項目編號 | GXCQJY18-417 |
項目名稱 | 星湖路38號綜合辦公樓第八層房屋公開招租 |
掛牌日期 | 2018年 月 日至2018年 月 日 |
掛牌價格 | 人民幣187600元/年 |
競租保證金 | 人民幣3萬元 |
租期 | 5年 |
招租用途 | 辦公,但不得用于教育培訓或午托機構 |
出租標的情況 | 出租方 | 南寧公共交通有限責任公司 |
所在地區 | 南寧市 | |
詳細情況 | 本次公開招租標的為位于南寧市青秀區星湖路38號綜合辦公樓第八層的房屋,房屋為框架結構,層高約4米,所在樓層為第八層,使用參考面積445㎡,包括:360㎡的會議室(活動室)、3間小房和男女衛生間。標的所在的辦公樓配有兩步梯和一部電梯(電梯非出租方資產,故不提供電梯使用權),配有帶紗的鋁合金玻璃窗,樓梯通道門為雙開鋁合金玻璃門,外裝有拉閘門,內墻及天面刮膩子,室內地面貼瓷磚。 水電已到標的所在樓層,其中電源為三相五線到達樓梯間的總電箱,照明和插座電氣線路安裝到位,衛生間已裝修可用。承租方需自行安裝水電計量表,可根據自身需要自行改造水電線路,但相關施工方案和竣工圖應提交出租方備案。 特別提示: 1、上述標的均按現狀招租,競租人應實地查看了解房屋、土地權證的現狀及相關費用。競租人一經辦理競租報名手續,即視為其對標的現狀無異議,并對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認可,且承諾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風險由競租人自行承擔。 2、上述標的租期5年,無轉讓費,年租金每年遞增(十二個月)2.5%。 3、租金按年結算,《租賃合同》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,承租方需向出租方交納首年租金、合同履約擔保金(半年租金)。合同期滿后無違約行為的,合同履約擔保金全額無息退還。 4、承租方應于《租賃合同》約定時間前以銀行轉賬方式向出租方交納下一期租金,逾期支付某期租金的,每跨一個月份,則承租方須按該期欠租金額的10%支付違約金。累計兩個月不交租金的,出租方有權解除《租賃合同》,收回標的。 5、標的面積僅供參考,成交租金金額不因實際面積增減而調增或調減。 6、租賃期間,禁止轉租。 7、因電梯產權非出租方,現有停車位已分配使用等原因,故不提供電梯和機動車停車位的使用權。 8、本次招租無裝修期。 9、簽訂《租賃合同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,出租方騰空標的,按現狀將標的交付承租方。移交時限延長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個月。 標的詳細信息可到廣西聯合產權交易所查閱。 |
競租人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| 1、競租人必須為合法存續法人、非法人組織; |
2、競租人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,能夠按時支付租金; | |
3、競租人在國家工商總局的“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”網站上無不良征信記錄; | |
4、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。 |
對承租方的基本條件和要求 | 1、承租方必須在接到交易所通知后2個工作日內簽訂《成交確認書》或簽收《成交通知》,同時應向廣西聯合產權交易所交納標的成交月租金的50%作為產權交易服務費(承租方交納的競租保證金優先轉為產權交易服務費,競租保證金不足以交納產權交易服務費的,須補足余款); |
2、承租方簽訂《成交確認書》或簽收《成交通知》后2個工作日內,與出租方簽訂《租賃合同》(詳見附件),并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首年租金、合同履約擔保金; | |
3、承租方租賃期內不得轉租、轉讓使用權,若提前退租需承擔半年租金標準的違約金,即履約保證金不予退回。 |
交易方式 | 掛牌公告期滿,報名截止。公開征集只產生一個競租人,由交易所通知該競租人簽收《成交通知》,并按掛牌價及掛牌條件直接與出租方簽訂《租賃合同》;征集產生二個或二個以上競租人的,則以網絡競價方式組織交易。 |
競租申請方式 | 一、競租人應在掛牌公告期內,向交易所提交《競租申請與承諾書》及相關材料,并向交易所足額交納競租保證金(以到達交易所指定的賬戶時間為準,競租保證金不計利息)。交易所在收到相關材料時當場予以審核,并現場通知競租人所提交材料是否齊全合規。 二、對符合要求的競租人,交易所在掛牌公告期滿后3個工作日內,統一核對競租保證金的到賬情況。在上述核對工作完成后: 1、對按時足額交納競租保證金的競租人,交易所通知競租人具有競租資格,并進入交易程序。 2、對未按時或未足額交納競租保證金的競租人,交易所向其發出通知,連同其所提供的資料及交納的保證金退回申請人。 |
競租申請所需提交的材料 | 1、《競租申請與承諾書》(交易所提供范本文件)。 2、競租人為法人的,應提供營業執照或統一信用代碼證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等合法證明文件; 競租人為非法人組織的,應提供主體資格的合法證明文件、負責人身份證明。 3、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。 4、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結果。 5、掛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關材料。 注:除《競租申請與承諾書》和授權委托書提交原件外,其他材料提交加蓋公章的復印件。 |
競租保證金處置方式 |
交納賬戶 | 單位名稱:廣西聯合產權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 |
賬 號:8000 9800 3755 668 | ||
開戶銀行:廣西北部灣銀行南寧市南湖支行 | ||
交納時間及其他約定 | 1、符合要求的競租人應在掛牌公告規定的時間內,向交易所足額交納競租保證金(交款用途上須注明:“GXCQJY18-417項目保證金”)。 2、未成交的競租人的競租保證金由交易所在交易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原額原路予以退回(不計利息)。 3、承租方拒絕簽署《成交通知》、《成交確認書》、《租賃合同》、以及其他相關文件的,將被列入交易所和出租方的黑名單,且競租保證金不予退回,由交易所優先扣除產權交易服務費后,余額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出租方。 |
聯系方式 | 交易場所 | 廣西聯合產權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 |
地 址 | 1、廣西南寧市青秀區朱槿路16號菲律賓園?金菲豪園2號樓南寧金融大廈2樓 2、廣西南寧市良慶區玉洞大道33號(市青少年活動中心旁) 9樓南寧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| |
項目負責人 及其聯系電話 | 黃先生 0771-5837327、18907715522 | |
項目報名前臺 聯系電話 | 0771-5853262、0771-2856762 | |
傳 真 | 0771-5705627 |
南寧公共交通有限責任公司
2018年12月21日